公共管理学院  
 学校首页 | 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党建工作 | 教学科研 | 团学工作 | 规章制度 |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2020-04-21 10:51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党总支书记在党总支集体和学校党委领导下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

一、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学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活动。代表学院党总支进行党建工作述职。负责抓好示范引领工作,发挥好自身示范带动作用。

二、主持基层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抓好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组织制定实施学院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党员发展和培训教育计划。

三、主持党总支会议和党员大会,按照相关工作规定要求主持党政联席会、教职工会议等,传达精神,安排工作。

四、负责牵头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党员联系群众、中心组学习等制度。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负主要责任。

五、组织领导思想致治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学习教育计划,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和理论学习工作。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密切联系实际,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

六、代表党组织与行政共同研究决定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人事分配、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协调党政关系,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七、牵头负责干部工作,按照要求和规定程序,与行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院中层干部的聘任、后备干部的推荐、干部的年度考核以及师生员工政审等工作。

八、负责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九、负责做好统战工作,调动和发挥党外人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负责协调党、政、工、团、学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牵头指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根据各自章程、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关闭窗口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版权所有:公共管理学院@bat365官方网站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政编码:010051 
E-mail:ggglxy@imnc.edu.cn  ICP备案编号:蒙ICP备05000414号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