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分工意见
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为保证中央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落到实处,结合学院领导班子分工,经党政联席会同意,现将公共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情况公布如下:
一、党总支书记
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战略部署,维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权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
(二)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措施,抓好学院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全面推动学院内涵建设新跨越。
(三)抓好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完善学院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制度,对学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考核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决策的制度负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
(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精神的落实,继续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六)抓好阳光党务工作,加大党务公开力度。
(七)严肃干部选用工作纪律,具体落实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举措。组织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总支书记和支部书记述评议职等党内组织生活。
(八)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九)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报告会、讲座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监管。
(十)加强民主党派与统战工作,发挥学院民主党派人士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为学校发展群策群力,进一步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十一)抓好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师德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的意识,推进教师廉洁从教。加强学生工作经费使用监管,优化学生评价体系和评奖评优方案,推进评优评奖、助学助困、奖励惩处等方面的公正公平公开。
(十二)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搞好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学风建设,进一步推进优秀学风创建活动。
(十三)重视并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学生反映的热点问题,认真处理涉及学生的来信来坊。
(十四)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积极参与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院长
对全院教学、科研、日常行政管理方面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分管的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各教研室、实验室的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战略部署,维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权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
(二)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畅通民主渠道、营造民主气氛。
(三)抓好阳光院务工作,加大信息公开、院务公开力度。
(四)加强对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及落实,坚决杜绝随意更改方案或选择性执行的现象。
(五)抓好人事工作管理,规范人才招聘与引进、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工作,履行规定程序,推进信息公开。
(六)科学合理编排教学课程,规范教学秩序,严肃教学事故处理,严控调课次数。
(七)加强学科建设管理,抓好学科经费使用监管,推进学科经费使用公开。
(八)规范招生录取工作,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健全完善招生监督机制。
(九)抓好公务接待和会务管理,防止不正之风。
(十)深化教育教学改草,强化项目、切块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经费使用信息公开透明。规范各类教育教学评审、评优、评奖工作。
(十一)加强实验室建设经费使用和管理,强化仪器设备论证管理和信息公开,杜绝重复购置和设备闲置。
(十二)抓好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师德行为,推进师德建设,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督促和检查所属科室工作人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整治“四风问题”。
三、党总支副书记
对学生管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主要工作:
(一)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战略部署,维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权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精神,以身作则、以上带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
(三)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党政做好政令通畅。
(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列教育活动。
(五)加强和谐校园建设。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加强精神文化的引领作用下拓展大学生综合素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学风建设,强化课堂文明礼仪建设,大力加强“诚信考试”。
(七)认真落实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勤工俭学、帮困助学等工作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八)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和实施预案,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九)认真组织征兵工作。
(十)加强公寓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干净、整洁、优雅的生活环境。
(十一)抓好学生管理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四、副院长
对分管的教学科研、毕业生实习、学生学年论文和社会调查、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教学工作和科研成果的监管工作。
(二)做好毕业生实习动员、实习过程管理,按时收齐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开展实习生座谈会等工作。
(三)加强毕业论文与教学实践环节的管理和质量监控,用好教学实践经费。
(四)加强学年论文、社会调查报告的指导工作,督促指导老师和学生按时完成学年论文的撰写任务。
(五)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当年毕业论文的装订成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