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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万元!2023年各项奖助学金等你来申请!

浏览次数::[]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20:2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各项奖助学金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做好bat365官方网站2023年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师、学生代表、班主任(或辅导员)、其他相关领导、行政管理人员为小组成员,评审小组不少于7人。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各项奖助学金学生名额参照《2023年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1)执行。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二、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标准及材料报送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bat365官方网站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附2)规定执行。

2.请按照《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预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标准及材料报送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bat365官方网站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填写《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附3),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材料同时上报。

3.报送评审情况报告一份,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相关内容,以学院正式文件上报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只报送纸质材料。

(三)国家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要求

1.国家助学金评审严格按照《bat365官方网站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bat365官方网站将受助档次划分为每生每年4400元、3300元、2200元三档。

3.原则上一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为认定特殊困难学生或比较困难学生;二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为认定比较困难学生或一般困难学生;三等助学金获得者为认定一般困难学生。

4.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附4),只报送纸质材料。

5.报送评审情况报告一份。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各档次受助学生人数、受助学生总人数、占本学院学生比例,名额分配及实际受助人数分析、评审结果等,需形成文字材料,以学院正式文件上报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只报送纸质材料。

(四)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要求

1.自治区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bat365官方网站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填写《2022-2023学年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5,打印时去掉该字样)一式三份,该表需上交教育厅审核,请严格按照表格最后一页“填写说明”要求填写。

3.此表“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要求学生本人填写,申请理由字数要求200字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理由100字以上。其他各项由学校、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填写。均在电脑上操作,正反两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每处签名必须手签,各二级学院要统一加盖学院公章。注意事项:学生申请日期、公示日期、班主任签署意见日期,以及学院盖章日期要顺延衔接,不能为同一天或未满公示期限内的时间。

4.申请自治区奖学金的学生需要上报一份2000字左右的个人书面申请(要求:电脑打印;字体为宋体四号,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同时上交电子版),并提供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学籍卡,需要教务处盖章)等材料。

5.报送《2022-2023学年自治区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6)纸质版及电子版。

6.报送评审情况报告一份,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相关内容,以学院正式文件上报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只报送纸质材料。

(五)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要求

1.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bat365官方网站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填写《2022-2023学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7),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材料同时上报。

3.报送评审情况报告一份,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相关内容,以学院正式文件上报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只报送纸质材料。

(六)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要求

1.乌兰夫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bat365官方网站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2.填写《2022-2023学年乌兰夫学金申请审批表》(附8,打印时去掉该字样)一式三份,该表需上交乌兰夫基金会审核,请严格按照表格最后一页“填写说明”要求填写。

3.申请乌兰夫奖学金的学生需要上报一份2000字左右的个人书面申请(要求:电脑打印;字体为宋体四号,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同时上交电子版),并提供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学籍卡,需要教务处盖章)等材料。

4.填写《2022-2023学年乌兰夫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9),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材料同时上报。

5.报送评审情况报告一份,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相关内容,以学院正式文件上报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只报送纸质材料。

为奖励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遵循大额奖学金不重复获得的原则,本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评审情况可形成一个报告报送,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可单独报送。

三、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按照《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预评工作的通知》文件时间要求执行。

(二)其它奖助学金:

1.10月10日—10月12日,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imnc.edu.cn)提交申请,也可登录移动端申请。(移动端申请流程:易班-民院学工-奖学金/助学金)。

2.10月10日—10月16日10时,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情况,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范围公示。

3.10月16日10时前,学院党总支书记在系统中审核通过拟推荐学生名单并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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