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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制度 

文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浏览次数::[] 时间:2023年10月18日 20:01

为了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精神,文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院务公开制度。实行学院务公开,旨在加强党风和学院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学院,增强全学院凝聚力;提高学院领导依法治学院、依法治教、依法加强行政管理的自觉性;树立学院领导廉洁、公正、高效地为全学院师生服务的良好形象;营造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育人的良好氛围。

一、学院务公开的范围

对直接涉及到本学院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和学院务公开:

(一)适用人员:本学院教职工。

(二)公开事项:本学院政务、教务、财务。

(三)公开对象:本学院教职工。

二、学院务公开的内容

凡属本学院工作范围内直接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须按本制度实行公开。公开的事项包括:

1.学院部、教研室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决议及其实施情况。

2.各学期的教学工作量分配、各学期的课时费工资分配结果。

3.学院部各类经费使用情况。

4.教职工考核、晋级、科研奖惩、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有关政策、方法、程序及结果。

5.推荐学院职称领导小组成员、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等,推荐结果应及时宣布并公示。

6.精品课程、重点课程、优秀课程情况。

7.学院及学院发布或部署的工作。

8.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学院务公开的形式

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是各种会议。如以全学院教职工大会、教研室活动等形式公开学院务。教职工大会是本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院务公开的基本载体。要把全面推行学院务公开与加强教职工大会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补充和丰富教职工大会的内容,拓宽教职工大会的工作领域。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使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研、查处并及时解决。

为确保院务公开的顺利实施,学院领导班子要将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纳入学院领导的工作目标,定期自查,并自觉接受学院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公开办事制度的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四、院务公开的时间

以学院每周例会为基础进行学院务公开,重大、紧急事项随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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