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新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求,选举工作已进入选民登记阶段。现将本阶段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民登记
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剥夺政治权力者外,都要进行选民登记。凡出生在公历1999年11月8日零点以前的公民即为年满18周岁公民。
在职教职工(包括批准的合同工、计划内的临时工)和在校学生在单位所在地登记。
离、退休人员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或者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登记。
二、选民登记工作安排
(一)学生处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选民登记工作的统筹安排。
(二)人事处负责全校在职教职工选民登记工作的统筹安排。
(三)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离休、退休人员选民登记工作的统筹安排。
(四)选民登记阶段外出的选民,由其所在单位登记或者委托他人登记。
(五)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并在该选区参加选举。
(六)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不能表达自己意志的人员、其他无行为能力的人,经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者医疗单位证明,由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区选举委员会备案,不列入选民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做实。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学校各单位、部门要指定选举工作负责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要按照选举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做细。学校各单位、部门要与选举办公室密切配合,在依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动员选民、积极正确地引导广大选民依法、有序参加选举。各单位、部门选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文件,登记工作要做到“三不”,即“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使每个选民能够行使好自己的权利。
(三)严把时间节点,工作做好。各单位、部门选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仔细研究选举工作相关材料。在整个选举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遵守选举相关法律规定及上级要求,依法组织好选民登记工作,遵守各项纪律,建立好上下联动的沟通机制,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反馈信息。
(四)按时保质保量报送相关材料。人事处、学生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收齐选民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后,于9月28日12点前报党委办公室(综合楼1116室,联系人:宝林,联系电话:6585233,电子邮箱:36589541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选民登记表
中共bat365官方网站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