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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三季度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学校网站 发布时间:2019-09-16 点击数: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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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学校网站: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第三季度网络在线学法及考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同工同酬校内聘用人员。本年度至2020年2月期间退休人员不参加学习。

  二、学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内蒙古自治区新颁布地方性法规》专题等内容。

  三、学考方式

  1.总体安排:每年“一库、四考、四证”。“一库”即从2016年起,每年建一套题库作为当年的学法考试题库;“四考”即达到参考条件的学员每季度必须参加网络考试;“四证”即为年度学法考试及格的学员颁发季度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合格证。

  2.日常学法: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网络平台(www.faxuan.net简称“法宣在线”,下同)和“法宣在线”手机APP为载体,采取积分制管理方式,系统根据登陆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自动生成相应积分,每日积分上限为222分,每季度积满1000积分即视为日常学法合格,可参加本季度学法考试。

  3.季度考试:考试内容为“法宣在线”平台所列的专题学习内容。题库题量总数达10000道以上,季度普法考试采用百分制试卷,考题由系统随机抽取、智能组卷、卷卷不同。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季度学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自2019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最后一周为考试时间(即2019年6月24日-6月30日、9月23日-9月30日、12月24日-12月31日)。未按时参加当季度考试的不再安排补考。每季度考试过后积分自动清零。有两个季度成绩不及格的,则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报送相关干部管理部门备案。

  四、组织实施

  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的安排布置工作。如查询个人学法账号、重置密码等事宜,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联系学校党委宣传部高帆,电话4679470。

  特此通知。


 

 

                                       宣传部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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