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前,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某社区居民小组组长耿某某在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后悔地说:“由于我的疏忽,造成低保户在去世以后其家属继续领取低保金,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事情还要从一次走访说起。“我们组王某人都走了几年了,但是他的家属还在领低保金。”此前,利州区纪委监委干部在雪峰街道走访时,有居民反映。
随后,利州区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核查组兵分两路,一路查阅该社区低保发放统计表,并到相关部门进行比对核实,一路到群众中走访了解情况。
在利用大数据平台进行信息比对时,核查人员发现王某确实已经去世多年,但其家属未向社区报备,并在王某去世后继续领取低保金,共计1.3万余元。
“你们组居民王某已经去世了,本不该继续领取低保,但是其家属至今还在领取,这个情况你知道吗?是什么原因?”核查组人员找到耿某某问道。
“我每年都是核实了的,没有发现这个情况。”面对询问,耿某某支支吾吾回答。
“这是我们在民政局核实到的情况,而且我们走访中了解到,其他居民都知道了,你作为居民小组组长怎么会不知道?”事实面前,耿某某低下了头。
原来,耿某某对低保工作并不重视,动态监管流于形式,没有按照文件要求逐一入户开展信息核实,从而造成了这一情况的发生。最终,耿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利州区纪委监委督促雪峰街道按照程序,取消了王某享受低保的资格,追缴多发的低保金。
类似王某的情况是否属于个例?全区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利州区纪委监委成立低保核查工作专班,联合相关部门,聚焦“应保未保”“应调未调”“应停未停”等突出问题,目前正对全区低保工作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