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研课题管理,确保课题负责人如期完成研究任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规定,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2019年度及之前立项课题进行集中结题,具体事宜如下:
1.依据管理细则,自治区规划课题立项后研究周期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2024年不再接受2019年度立项课题的延期申请。
2.请2019年度及之前立项未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于2024年1月12日17:00前向科技处递交结题材料,之后不再接收2019年之前(包括2019年)课题的结题申请,未及时结项课题将按照管理细则终止研究并进行清理。结项材料报送至办公楼220室。
3.2020年之后立项的项目本次也可申请结题(之前已提交材料的无需再次提交),请按照要求时间报送,过期不候。
4.结题要求及材料详见附件,请老师们仔细阅读、认真准备。
联系人:孙玉波 18047107588
附件:结题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