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通 知 书
呼和民院内审[2021]第02号
国有资产管理处、各有关部门:
按照学校要求,审计处计划于2021年4月1日起,对附件所列采购项目进行内部审计,请国有资产管理处、项目单位、财务处等有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落实专人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于2021年4月1日前备齐审计所需相关资料。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内容
《bat365官方网站物资采购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审计内容(详见审计处网站“校内规章”)。
二、审计资料
请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bat365官方网站物资采购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准备审计资料,填写审计资料清单和承诺书,并审计组到场后交于审计组。
三、审计组名单:
组长:肖玉婷,成员:郭晓东、张雪、刘晓阳。
联系人:莎日乐,联系电话:13674830801。
附件:1. 拟审计采购项目统计表
2.审计资料清单
3.承诺书
审 计 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