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官方网站>团委

联系我们

  • 13800138000
  • info@dtcms.net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团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协商工作和填报代表材料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02日 08:53 次浏览

    各系部:

    根据共青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部署,现将团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协商工作和填报代表材料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要求`

    各系部团总支和团支部协商时间为2018年4月2日至4日。各系部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程序提出并报同级党委审核后,即可携带相关材料开展协商工作。各系部接此通知后,抓紧完成协商工作,并全力做好协商之后的初步人选考察、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

    请先将考察和选举时间预告共青团bat365官方网站委员会(电话:0471-6585038;联系人:郭晨、杨磊)。各系部于选举后2日内将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hhmytw@126.com和纸板材料(盖章)报至校团委办公室

    二、 提交材料

    各系部协商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考察工作的情况报告”“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和“关于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的说明”(模板见附件2)。

    各系部填报的团十八大代表材料包括:“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代表登记表”(附件1)和“关于代表名册的说明”(模板见附件3)及“代表照片”。

    三、 材料要求

    (一)“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考察工作的情况报告”和“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

    “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考察工作的情况报告”应概要陈述推荐提名、组织考察工作的过程,包括安排部署、推荐提名、组织考察、严格把关、集体研究、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等情况,并详细写明党组织的审核意见。

    “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应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考察工作的情况报告”的基础上涵盖推荐提名至代表选举产生的全过程,包括推荐提名、组织考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预备人选产生、选举前酝酿、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团组织和团员参与情况等。

    (二)“代表登记表”

    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姓名(包括少数民族代表的姓名)用字应固定、准确,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姓名之间如有间隔符“·”,应在文档中选择“插入”“符号”进行选取。

    2. “性别”栏中,填写“男”或“女”。

    3.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栏中,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半角)隔开,如“1972.04”。

    “出生年月”中“年龄”栏需填写,年龄按周岁计算到2018年4月30日,如:1990年5月1日出生,其年龄为27岁;1990年4月30日出生,其年龄为28岁。

    4.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写为“汉”“回”“鲜”“维”等。

    5. “籍贯”栏中,填写人选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出生地”栏中,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两项均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省(自治区)、市或县的名称(地区略),直辖市和市辖区填到市一级,例:“北京”“江西铜鼓”(“省”、“县”二字略去)。

    6. “健康状况”栏中,根据代表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7.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代表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 “身份证号”栏中,填写具体号码,必须真实、准确。

    9. “学历学位”栏中,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区分的基本原则和条件如下:在参加工作之前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关于学历学位的有关规定,属于普通全日制教育的,按全日制教育掌握;其他情况,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在参加工作之后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符合以下标准方可按全日制教育掌握:

    (1)中等职业教育学历一般须同时符合:按照省级教育部门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有关规定,录取并取得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籍;学习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毕业时颁发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

    (2)大学专科学历、本科学历学位一般须同时符合: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3)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须同时符合: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天在校学习(即全脱产学习);毕业时由所在高等学校或教育机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上述以外的情况,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在军队院校、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在区分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时,可参照上述规定掌握。

    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全日制教育】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在职教育】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不必另加“在职”二字。

    (2)【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写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科研院所等,下同)、系和专业,且应为毕业时院校系及专业名称。如原毕业院校系及专业现已更名,可加括号注明,不得直接填写现在的院校系及专业名称。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另一类是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及北京、辽宁等14所省级党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全脱产学习获得的研究生学属于全日制学例外,其他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如“中央党校研究生”“省(区、市)委党校大学”等。

    (4)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5)目前仍在校学习的学生,填写已获得的最高学历,不得填写在读阶段的学历。

    (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不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则【全日制教育】填写“大学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职教育】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中间用“;”间隔。

    (9)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为依据;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为依据;党校学历以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为依据。

    10. “单位及职务”栏中,县和县以上地方各级团委以“团”字冠首,例:“团苏州市委”,而不应为“苏州市团委”或“苏州团市委”;乡镇、街道、机关、企业、院校等基层团组织则以地名、单位冠首,例:“浦北县泉水乡团委”、“北京大学团委”。专职团干部所兼其他职务不必填写;挂职团干部应先填写团内挂任职务,在括号内标注“挂职”,再填写派出单位及职务,例:“团苏州市委副书记(挂职),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兼职团干部和其他代表应先填明其职业(职务),后填所兼团内职务(有两项以上团内职务的只填主要一项)。

    11. “简历”栏中,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年与月之间用“.”(半角)间隔,起止时间之间用“--”连接。时间与内容之间要有两个空格(半角)。简历自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始填起,没有大、中专院校学习经历的自参加工作始填起。经历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

    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某年某月在某院校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简历要按照代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县(市)前面均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其中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要注意填写地名全称。经组织选派参加过党校、行政学院或其他脱产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加括号注明,如“其间:2010.05--2011.05 借调XXXX工作”;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段加括号注明。

    代表是党的十九大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常委,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常委,团十七届中央常委、委员、候补委员等身份的,在简历最后隔行另段填写,写明届次。

    12. “主要表现”栏中,填写客观反映人选的政治表现、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建议控制在200字以内。

    13. “奖惩情况”栏中,所获奖励按照第(四)项第8条有关要求填写。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应填写“无”。

    14. “把关推荐意见”栏中,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应层级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就档案审核情况、党风廉政情况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是领导干部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就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情况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无公章的,可加盖同级党委印章。选举单位在最终推荐意见处加盖公章。

    15. “备注”栏中,填写其他需要备注的事项。

    (三)“关于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的说明”和“关于代表名册的说明”

    应包含代表名额分配情况,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情况,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代表、基层团员代表数量及占比,专兼挂情况;中共党员、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台湾代表、海外留学生、归侨代表数量及占比;学历及年龄分布情况;获奖情况等。详见附件2、附件3。

    (四)“代表考察材料”

    代表考察材料应在800字左右,内容重点反映代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作风形象、廉洁情况等情况。材料落款为选举单位党委(党组),并加盖公章。

    (五)“代表照片”

    近期拍摄,免冠,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名为“选举单位-照片姓名”,320×240像素以上,60-200kB。纸板材料中,代表照片随代表登记表(附件1)报送即可,不需单独报送。

    附件:

    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2.

    “关于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的说明”模板

    3.

    “关于代表名册的说明”模板

    共青团bat365官方网站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