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五•四”系列表彰工作的通知》(呼和民院院字[2013]23号)要求,经各级团组织逐级审核推荐、学生投票选举,学院团委审核,拟对以下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月6日17:00前将意见反馈至学院团委。电话:6585202、6585204。学院团委互动平台:http://211.82.176.13/wyx/feedback.asp。邮箱:956935877@qq.com
附件:bat365官方网站2012-2013年度“五·四”系列评选表彰公示名单
共青团bat365官方网站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