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发放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要求,在对全校在校生进行贫困认定的基础上,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各院系学工办认真评选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复核,评选出蒙古语言文学系林丽等252名同学拟获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向全校进行公示,请全体师生监督,若有违纪、伪造成绩等情况,请同学们实名举报反映(正常工作时间)。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1日-10月17日
公示地点:食堂门口学生处宣传栏、学生处网站
反映方式:各公寓意见箱、学生处办公室(2号公寓149室资助管理中心)电话6585212
杨福梅425184044@qq.com、
陈青春506202132@qq.com、
包 仓1113900001@qq.com、
王 丽632781610@qq.com。
附:2017-2018学年bat365官方网站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