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违纪学生撤销处分专题会议,会议根据《bat365官方网站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五章56条、57条、58条 、59条条例规定,对蒙古学学院等4个学院8名学生提交撤销违纪处分申请意见审核研究决定,对以下孙布日等8名学生给予撤销违纪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学院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处分等级
处分时间
1
蒙古学学院
孙布日
21000707
21级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2班
记过
2022.09.05
2
来英
21100122
21级现代文秘1班
2022.10.06
3
数学科学学院
吴敬男
20000777
20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022.09.12
4
音乐学院
张典
20000099
20级音乐学2班
2022.09.07
5
美术学院
萨如拉
20000175
20级水墨1班
留校察看
2022.09.04
6
洪光明
20000140
20级环境设计2班
2022.09.29
7
屈婷月
22200177
22级环境设计专升本班
2022.10.01
8
丁宇
22200173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日
上一条:关于对公共管理院红刚等四名学生的处分决定 下一条:关于对查苏娜等16名学生撤销违纪处分的决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