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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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民院院字[2015]4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系(部):

按照呼卫字【201463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和学风建设需要,现将我院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长:白长明(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胡春梅(院党委副书记)

阿拉坦仓(副院长)

贺希格吉雅(副院长)

员:吴阿古拉、包君、旺巴图吉日嘎拉、王玉玲、李宏亮、宝玉、单春伟、纳丽娜、包赛吉拉夫、杨福梅、朝格吉乐图、布和、王小梅、海泉、关荣、巴特尔、楚长利、祁根锁、哈斯同力嘎、宁宏亮、格根塔娜、宝音乌力吉、胡毕斯哈拉图、包仓、白图日根、各系(部)党总支书记、系主任。

下设巡视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任:杨福梅(兼任)

副主任:胡毕斯哈拉图、包仓、白图日根

员:由各系(部)、处(室)推荐一名责任心强的年轻教师担任。

二、工作分工

(一)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各活动室、图书馆、食堂、教室、宿舍区、楼道、公共办公区等地方悬挂醒目的禁烟标志。

(二)教务处:负责指导、监督各系(部),做好各教学区、教室内师生禁止吸烟工作,同时将此项工作列为考核各系(部)教学工作内容之一,要制定详细的教育处理制度。

(三)团委:通过海报、广播、新媒体、讲座等手段积极进行控烟宣传,将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内容作为控烟核心重点,同时将此项工作列为各系(部)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之一,要制定详细的考评制度。

(四)学生处:指导各系(部)学工办加强学生公寓控烟工作,同时将此项工作列为各系(部)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之一,要制定详细的教育处理制度。

(五)保卫处:指导各系(部)、部门加强重点部位的禁烟管理和预防工作,将此项工作列为各系(部)、部门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内容之—,要制定详细的考评制度。

(六)各系(部)

1.认真做好本系(部)教学区的控烟工作,做到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

2.教师应劝阻学生吸烟。

3.利用每年5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4.利用课堂、讲座形式广泛宣传控烟宣传教育,并纳入每年新生入学教育内容之一。

5.对贫困生吸烟者应加强教育和监督,对不听从教育的则取消评定各类助学金资格。

三、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控烟工作,加强部门管辖区内各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落到实处(尤其实验室等有易燃易爆品的重点单位)。

请各部门、系(部)高度重视,积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于2015320日前以纸制形式上报学生处办公室,教务处、团委、学生处、保卫处制定的相关制度纸制版于201541日前上报巡视办公室主任,电子版发至756077566@qq.com

四、本项工作于20153月起执行。

 

20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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