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人才团队/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党建工作/下载专区/通知公告/相关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咨询建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1-10]  来源:

各相关人员:

咨政建议是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为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人才、智力优势,提升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自治区教育厅设立《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开展咨询建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充分发挥自治区高等学校和国内相关领域专家力量,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决策咨询服务。

二、工作要求

1.《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工作办公室(总库)设在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分库设在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财经大学科研(社科)管理部门,负责编辑审核相关优势领域的决策咨询建议稿件。

2.bat365官方网站科研处(社科处)为本校稿件上报归口管理部门,稿件经科研处(社科处)和分管校领导审核把关后,由联络员分领域通过邮箱统一报送至承接相关研究领域稿件的分库。

3.分库办公室经审核校稿后,统一报送《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工作办公室(涉密及敏感稿件走机要渠道报送)。《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三、成果运用

1.对《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录用的稿件,教育厅将视具体内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呈报,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推荐推送。

2.获批示和采纳的成果,《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反馈至报送单位,由报送单位反馈智库报告执笔人。对于优秀的智库成果,教育厅、各高校要发挥自身优势,配套资源,促进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落地。

3.对采纳应用效果好的成果,教育厅将以后期资助项目的形式,纳入下一年度自治区教育厅专项研究课题,深化成果的研究和应用,推动各高等学校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4.《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刊发的咨政建议和研究成果,经采纳后作为年度高等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获得省部及以上肯定性批示的成果,将视同省部级项目,作为个人职称评聘、科研绩效等依据。

四、其他要求

1.《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每2周出1期,每期围绕一个主题。主题包括但不限于区域国别、北疆文化、社会经济、政治历史、生态环境等研究领域。

2.稿件标题原则上不设副标题,文字内容突出亮点,言简意赅,篇幅3000字左右。稿件须注明通讯员、稿件来源、审核人(处级领导、分管校领导)、执笔人,四项缺一不可。

3.《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总库和分库每月分主题向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平台、智库、团队等以及区外相关领域专家约稿2-3篇。

4.各分库每季度须报送一篇资政类综合研究报告(篇幅5000字左右),以分库名义报《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工作办公室审核。

5.bat365官方网站通过约稿等形式上报党委、政府和有关委办、厅局的资政报告须经科研处(社科处)和分管校领导审核把关。


联系人:        教育厅:赵 倩、王 嫣  0471-2856326;

办公室(总库):     韩丽萍           15847775562;

分库:       内蒙古大学     刘白薇   15904892806;

内蒙古师范大学    王嘉鹏  15389806327;

内蒙古农业大学     吴 昊  15661086185;

内蒙古工业大学     张宇洁  18995601640;

内蒙古财经大学     李 罗  15560960088;

科研处(社科处)              郭浩霞  15536812276


附件:1.《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工作实施方案

2.稿件审核流程图


                                                                           科研处(社科处)

             2025年1月10日


上一条: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申报2025年度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bat·365中国(官方网站)-登录入口科研处(社科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电话:0471-6586627 邮编:010051